办案心得

办案心得 | 钱某某诉芮某民间借贷纠纷之诉

2016.12.28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之诉。

一、案情简介

钱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武进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芮某支付欠款人民币300000元。

二、办案思路

本案主要涉及民间借贷争议问题,作为代理人,我们经过分析及查阅相关材料,及时向委托人了解询问相关事实,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享有合法权益。

三、办案经过及结果

2016年 5月 10日,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接受钱某某的委托,指派苏怀斌律师、李兵实习律师一起代理本案参与本次诉讼。法院将开庭日期定为2016年 8月 25日上午9时30分,我二人于当日9时到达法院,后进行庭审。

法院于2016年9月1日作出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的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的之前或其他的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0元及承担该款自2016年6月13日至付清之日起的同期利息。

四、心得体会

通过参与本次诉讼,我深切了解到:律师处理案件应当认真负责,对于案件的相关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容不得一丝马虎大意。其次,在起诉之时,对案件双方的主体地位必须分析清楚,定位明确。在以后办案过程中,时时自省,力求达到不犯细小而又影响全局的错误。另外,在办案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认真态度,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不能轻忽,要以谨慎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

实习律师: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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