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心得

办案心得----刘银

2015.05.11

案情简介:

王XX系常州XX小学的学生,2014年10月27日14点25分左右,王XX该班级的学生在上体育课休息期间,由于校方的疏忽管理,在足球框边上的王XX经同学的推搡,致使原告受伤摔倒受伤。后经送往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确定为脾脏破裂,予以切除。因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后王XX的法定代理人委托我所律师代为起诉。

心得体会:

从这个案件中,对于材料的准备、案件开庭的流程有了一定的熟悉之外,更多的是透过这个案件,从中体会到的关于校园事故这类案件的感触,主要有以下几点:

1、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推行,使得现在很多学校的运作资金都来源于财政拨款,因此很多学校在出现校园安全事故后,很难有多余的资金去赔偿,这也是现在学校方面不愿意过多赔偿的重要原因,最后往往导致问题激化。因此我认为政府应对此予以重视,在学校出现安全事故后,财政上应当给予相应的资助,在经济上保证学校处理校园安全事故的能力。

2、推行普惠制的保险,转嫁风险。现阶段校园中学生的投保率低,投保额度低,这一方面是由于学生、家长、校方投保意识不强,另外也与保险公司未从严赔款有关,赔付率过低,致使学校、学生、家长对社会保险多有抵触思想。

3、导致校园事故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学生自身的特点决定的,由于未成年人自我表现心理过强、自我保护能力有限,而且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也是现在校园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因此学校、家长有必要针对性的开展相对应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方面应当多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巡逻制度。家长应当预防孩子产生攀比、过分展现自我思想的产生,以良好的心态面对校园生活。【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刘银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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