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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 论网络犯罪的现状与预防

2016.04.22

摘要: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丰富了我们的社会,成为可以创造财富的生产力,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犯罪分子也会借助高智能、无现场、低风险及难防控等特性采取一切手段实施各种网络犯罪。为此,要实施刑事政策立法策略和宣传教育策略等,惩治各种网络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震撼犯罪分子的各种犯罪欲望,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净化和完善互联网环境。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网络犯罪;交互性;信息

摘要

目录

一、网络犯罪的概念

现状

二、网络犯罪的成因

(一)网络违法犯罪缺乏罪恶感

(二)是对信息网络系统好奇心和表现欲

(三)作案轻松,成本低廉,破案取证难度大

(四)网络安全立法滞后,削弱了大济力度

(五)网络安全管理不到位

(六)计算机网络技术上存在漏洞

(七)家庭和学校教育不足

三、预防网络犯罪的措施

(一)进行网络道德教育

(二)进行网络道德教育

(三)依法规范网络经营、完善网络法律体系

(四)建立一系列的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四、结语

参考文献

一、网络犯罪的概念

现状:网络在为人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看准了这一点,利用网络频频作案,近些年来,网上犯罪不断增长。一位精通网络的社会学家说:“互联网是一个自由且身份隐蔽的地方,网络犯罪的隐秘性非一般犯罪可比,而人类一旦冲破了某种束缚,其行为可能近乎疯狂,潜伏于人心深处的邪念头便会无拘无束地发泄。”目前网络犯罪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界和网络用户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

  关于网络犯罪的概念:通说认为,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1]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而且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远非一般的传统犯罪所能比拟。网络犯罪是一种特殊环境下的新型犯罪行为,只有正确认识和掌握网络犯罪的本质及内涵,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策略惩治网络犯罪行为。

二、网络犯罪的成因

(一)网络违法犯罪缺乏罪恶感

网络是虚拟的世界,网上的一切行为缺少社会的监督,而且都似乎是在极其隐蔽的环境中进行,因此很难找到作案后留下的痕迹。与此同时,也没有充分引起各国警察的高度重视。还有不少人甚至觉得利用网络实施犯罪是一种高智商的表现,这些都使得利用计算机进行网络违法犯罪的人没有了罪恶感,大大地促成了其犯罪心理的形成。

(二)是对信息网络系统好奇心和表现欲

为了信息的安全,大多网络只允许合法的注册用户进入,对非法用户则使用口令拒绝其进入系统。然而正是由于这一点激发了人类所具有的天性——“好奇”。网络黑客从此就应运而生,面对他们无法了解的数据,在其好奇心驱使下他们研发网络病毒或是强行破解密码。通过攻破网络防线,进入信息系统来表现其技术的高超,他们常把自己的行为当做是一种智力上的挑战。[2]

(三)作案轻松,成本低廉,破案取证难度大

 网络违法犯罪的高智能性、跨区域性、强隐蔽性等特点给侦破网络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而对于作案者常常表现出只需在家中或办公室中的键盘上轻轻敲击几下就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作案,这种网络违法犯罪与传统违法犯罪相比所冒的风险小、成本低而获益大,从而进一步强化了作案者通过利用互联网络进行网络违法犯罪的心理。

(四)网络安全立法滞后,削弱了打击力度

我国现在对于网络立法这块存在空缺,网络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变换,可谓瞬息万变,但是,做为立法部门的立法却未及时跟进,导致很多原来是犯罪行为的,却因为找不到适用的法律而只能把犯罪者无罪释放,同时,我国的网络警察队伍也是近几年刚刚建立。这些客观的原因形成充分体现出我们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这无疑助长了网络违法犯罪人员犯罪心理的形成。[3]

(五)网络安全管理不到位

从传统手工管理转向自动化管理后,很多领导者的管理意识和管理方式跟不上现代化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他们更多的是考虑经济效益、方便使用,重业务发展,轻安全管理。,大多公司里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重视不够,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组织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安全防范意识薄弱以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

(六)计算机网络技术上存在漏洞

尽管微软的“视窗”操作系统在推出前做了大量的测试,但仍然不能避免存在一定的漏洞。如“震荡波”、“网络天空”、“尼姆达”、“SQL蠕虫”等震惊世界的网络病毒,就是充分利用了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等技术上存在的漏洞对信息网络安全进行破坏活动的。由于上面所提到的管理上存在的漏洞,造成了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该打的安全漏洞补丁没有及时打上。

(七)家庭和学校教育不足

在网络违法犯罪中青少年的比例较大,据2004年浙江省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侦破和查处涉嫌网上制作传播淫秽色情物品及牟利的案件调查结果显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98%为35周岁以下的年轻人,而且多数是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青少年,其中年龄最小的仅有15岁。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网络应用进入家庭后,家长便成了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络的关键。许多家长为孩子的学习购买了计算机,然而自己则对计算机一窍不通。这种情况下,孩子就失去了家长的约束,对计算机和网络的使用就处在绝对自由的状态下,从而导致不少青少年在网络迷失。而且令人担忧的是犯罪主体的低龄化日趋严重。在社会不良现象风气的引诱下,青少年上网缺乏家庭的监管和缺少学校的信息网络安全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则是其误入网络违法犯罪的主要因素。[4]

三、预防网络犯罪的措施

(一)进行网络道德教育

开展青少年“网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增强抵制有害信息的自觉性和免疫力,规范网络行为。在无序的网上世界,网络安全立法尚不健全的今天,提倡网络道德尤其必要。同时,加强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和心理咨询,矫正不良心理,增强抵制有害信息的自觉性和免疫力,规范网络行为,做有正义感、责任心的合格网民。

(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加强对网络的管理,网络信息污染的过滤和自身安全的防范也不容忽视。建立健全的网络管理组织是堵塞不良信息传播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公安机关必须建立高素质的“网络警察”队伍,强化网吧日常监督和安全管理,加强计算机安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保障网络安全。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制定统一的网络信息技术安全标准,采用最新网络安全技术,主要是信息加密、防火墙、身份识别、访问限制、网上监控、安全审计、入侵检测、案件跟踪、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技术。对一些有可能成为犯罪目标的网络系统,还可以利用黑客技 术对自己的网络系统进行测试,找出漏洞尽快修补,进一步完善系统的安全性。同时,政府应该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宣传工作,鼓励成立防控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民间公益性团体。[5]

(三)依法规范网络经营、完善网络法律体系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依法规范经营。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针对软件的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此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和规章都对计算机领域的犯罪行为予以追究。1997年通过的新刑法也在第286、第287等条增加了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利用计算机犯罪的条款。200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4年7月1日欧洲理事会《关于网络犯罪的公约》生效。

(四)建立一系列的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很多人认为,网络不良不健康信息的上传与发布,对未成年人遗毒深远,有的甚至利用一些不雅照片,严重扭曲中小学生认知以及两性相处的价值观,这些网络行为完全放纵了人性中恶的一面,这完全是一些恶意制造和传播不良信息之徒在作祟。因此,网络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因此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对于主动举报的群众给予奖励机制,提高群众的积极性,真正把对抗网络犯罪变成全民的战斗。

四、结语

通过对正确认识和理解网络犯罪及惩治网络犯罪的策略分析和论述,目的在于减少或避免网络犯罪的发生,并惩罚和防治各种网络犯罪行为,推动网络犯罪相关法律的制定步伐,加快互联网的推广及应用,扫除我国网络发展过程中的犯罪障碍,促进网络健康有序地发展。[6]目前,我国缺乏健全的网络犯罪法律体系,对网络犯罪的打击也很被动。相关法律又往往过于概括与宏观,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对网络犯罪形成真正的制度化打击与防范。我国刑法对网络犯罪的对象过于限制,未对侵入网络系统的犯罪进行立法规制,不利于打击入侵、破坏网络系统的犯罪。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与电子商务犯罪行为人低龄化之间有较大冲突。因此,极须建立和完善网络法律系统,切实保护青少年不受网络犯罪的侵害,并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

参 考 文 献

[1]百度百科:网络犯罪http://baike.baidu.com/view/573426.htm

[2]马丁、弗雷德里克-保罗.马丁. 法国达尼埃尔.:《网络犯罪》,卢建平译. 网络安全专家留神:全球头号黑客出狱.力霜.深圳特区报,2000.[2]

[3]孙铁城.计算机网络的法律问题[J],法学前沿,1999(3):34-56.

[4]童林子.网络滋养出的青春[J],  PC-life,1999,(10):10-15

[5]王利明.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冲击与因应, 第五章“电子商务对刑法的冲击与因应”.载人民法院出版社.

[6]张新宝.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蒋天津 律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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