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0519-85807918
邮 箱:yanghulawyer@126.com
传 真:0519-85807968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9-33号二楼(武进区公安局南大门对面)
当事人陈某某送锦旗感谢本所吴明明律师
2015年2月16日,委托人陈某某将写着“人民律师,情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表达了对吴明明律师的感谢!
< 上一篇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祝全体成员春节快乐
下一篇 >祝贺我所钱凯律师担任刑事家庭律师团队负责人
0519-85807918
15151992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