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陈建新律师代理王某某的聚众斗殴罪案件成功结案
2014.12.082013年10月24日晚上,孙某某、杨某某、陈某某、许某、王某某、田某某因发生口角并互相斗殴,在斗殴过程中陈某某持刀将田某某、许某等人捅伤,后田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后被告人王某某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13年10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被逮捕,后一直羁押于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陈建新律师接受王某某家属的委托,担任王某某的辩护人,该案于2014年11月5日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