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感悟
2014.10.172014年3月至9月,我作为本所事故处理团队的一员,一直在走访医院,为患者解答法律问题,这么久的法律咨询让我感悟颇深,现在我把自己的感受与大家分享一下。
通过几个月的法律咨询,我发现社会上还是存在着大量的弱势群体,他们或文化水平较低,或家庭条件困难,他们的权利受不到保护,正义得不到伸张,法律反而成为一些有钱有势的群体的保护伞,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来说,这使我明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完善法律体制任重而道远。
我们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有几家顾问单位例如武进医院,武进中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我跟我们所事故团队的同事,每个工作日的下午都会去这些医院走访病人,给他们做法律咨询,解答他们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不少患者对我们的工作表达了高度的赞赏和极大的支持,咨询结束后他们的每一句谢谢都给我们以极大的鼓励。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可能每条法律都倒背如流,如数家珍,总会有自己没有了解的知识体系上的漏洞,有时候,当患者问我一个我没有接触过的问题时,我会立即请教所里有经验的律师前辈,在给患者解答法律问题的同时,我自己也增长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自己也受益匪浅,我深深体会到了什么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法律知识,是不能给别人解答法律问题的,反而会被别人嘲笑是南郭先生。当然,不是只要拥有了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就够了,同时还需要勇气和智慧,一开始在大量陌生人面前讲话无疑是很惶恐的,遇到自己不知道的问题怎么办,会指着我的鼻子嘲笑我吗?这些都要自己在心理上克服。另外还需要良好的口才和随机应变的能力,有一肚子的墨水,倒不出来还是没用。此外还要有对工作的热情,一开始走访医院的时候我的热情很高,时间久了,发现有些患者不理解我们甚至有时会恶语相向,我的工作热情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但是后来我发现大多数人对我们还是很理解的,我们说明来意之后,他们热情的让座,那一双双迫切的眼睛让我对工作又重新燃起了热情。通过走访医院患者,我对法律工作者所需要具备的素质有了深切的了解,更加坚定了我要继续为广大群众做法律咨询的决心。
通常情况下,到律师事务所上门咨询都是要收费的,并且是按时收费,我们去医院走访患者,完全是不收费的公益行为,但是也会有患者对我们的行为不理解,他们觉得自己没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我们去,就是打扰了他们。这种想法无可厚非,现代社会,人们对陌生人的防卫意识很高,这是一件值得高兴也是一件值得悲哀的事情,高兴是因为人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维护自己的权利是上帝赐予的权利,悲哀是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越来越薄弱,防卫意识越来越强,这还是由越来越高的犯罪率和不断变化层出不穷的犯罪手段导致的。我们走访医院,希望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加他们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意识,同时努力想向他们传达一个信息:社会在不断地进步,法律在不断更新,在法律层面上,每个个体都是公平的,法律不断提高的公正性会引导社会步入越来越规范发展的阶段,陌生人之间也是可以做到互相信任的。
法律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进步,但是法律是一门社会科学,它只会跟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这必然会导致一个现象: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在现代社会,新事物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出现,随之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社会矛盾必然会激化。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及时发现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很重要,尽管这其中可能会遇到挫折,受到打击,尽管路途注定艰辛,但是我坚信,每一个法律工作者心中都有一个希望社会越来越公平的梦想,愿我们像向日葵一样,哪怕沮丧,也向着阳光。
【本文由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成威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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