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湖讲坛|婚姻法专题二:涉及不动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2019.07.30第二讲
问题1:涉及不动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钱凯律师解读: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钱凯律师简介:律所创始合伙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担任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青工委主任职务。
现任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校外实践课程导师,江苏省律协行业发展与规则工作委员会委员,常州律协“城镇化建设和环境资源业务委员会”和“行业规范与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担任常州市图书馆、常州广播电台、武进博物馆、12348法律援助热线公益律师一职,长期参与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涉诉涉访公益法律服务。
业务方向:经济法业务方向、城建环资业务方向、婚姻法业务方向
移动电话:13515271771
提供法律服务的部分单位名录:
中国建设银行常州阳湖支行
好享7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龙凤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安圩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
恩斯迪(常州)线圈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瑞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