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交流会的通知
2016.09.05阳湖律所各位党员:
本所党支部于2016年9月1日收到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9月份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9月份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时间确定为9月2日,一般安排半天时间。非公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确定活动时间。
据此,本所党支部经征询全体党员的意见并考虑到大家的工作时间,确定2016年9月6日(周二)16:00,在本所党员活动室(5号接待室)召开“两学一做”学习交流会,据此形成系列学习材料。请各位党员提前安排好工作事宜,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中共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2016年9月2日
备注:
1、邀请施银虎律师参加本次会议。
2、邀请民主党派--农工党党员方敏列席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