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机:15151992068
电 话:0519-85807918
邮 箱:yanghulawyer@126.com
传 真:0519-85807968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9-33号二楼(武进区公安局南大门对面)
当事人宋某送锦旗感谢本所钱凯律师
2014年12月24日,委托人宋某将写着“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表达了对本所钱凯律师的感谢!
< 上一篇当事人陈某某送锦旗感谢本所吴明明律师
下一篇 >当事人徐州睢宁县魏集镇夏楼村王某送锦旗感谢本所钱凯律师
0519-85807918
15151992068